一、法院判离婚房产怎么分
司法审理离婚判决中,共同购置房产通常均分,会向贡献多等一方倾斜。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另一方可求补偿。一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法院判抚养权变更需满足什么条件
法院判抚养权变更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是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是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例如,直接抚养方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已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等。总之,需综合考虑各方情况,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来判断是否应变更抚养权。
三、法院判离婚债务如何承担
法院判离婚债务的承担通常遵循以下原则:若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若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判断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一般依据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等。例如,为家庭日常开销所负债务通常为共同债务,而一方因赌博等非法活动所负债务为个人债务。总之,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
法院判决离婚时,房产的分割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一般会平均分配,但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抚养子女、经济困难等,适当倾斜。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则属于个人财产。